学院各班:
2024年国家将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 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
组长:姜立春
成员:谭立 解红霞 吴建芳 王丽媚 梅青刚 张宽 徐卓、花东来、夏玉
各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以班级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 为成员,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包括党员、资助宣传员、团学干部及普通学生(含同宿舍学 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评议小组人数(含组长)原则 上为单数。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对象及班级其他人员 不旁听民主评议会。 班级资助宣传员为评议对象的,班级资助宣传员不得参加或 旁听民主评议会,资助宣传手册由辅导员负责填写。
二、各班须按绵师院学字〔2024〕22号《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奖助学金认定工作。
1.各班应在10月8日下午2:00前将申报国家奖学金同学名单报女工部吴迁,学院于10月9日进行院级评审,落选学生可退回班级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过评审同学在10月9日下午二点前将申报材料报女工部吴迁。
2.各班应在10月10日五点前完成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申报材料于10月11日下午二点前报女工部吴迁。
三、各班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四、学校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附件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学工办
20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