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保证高等学校德育有效实施,提高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逐步使德育考核标准客观化、定量化、科学化,把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绵阳师范学院德育学分试行条例》,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是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考评学生的思想品德情况。通过考评,可以不断强化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意识,激发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促使良好校风的形成。通过考评,还可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同时,考评也为各项奖学金的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认定,入党推荐以及毕业时的就业推荐等提供重要依据。
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是德育学分制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每学期的思想品德综合考评成绩在60分及其以上的,为考核合格。可获得德育学分2分。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综合学生一贯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表现,恰如其分地分析评定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情况,防止对学生思想品德考评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2、坚持教育性原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综合考评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是德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充分发动学生认识考评的意义,学习考核指标内容,认真参加考核活动。
3、坚持导向性原则:通过考评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引导学生巩固和发扬自己的良好品德因素,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三、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核项目
(一)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10分); 2、校园活动(20分);3、公德意识行为(10分);4、常规考察项目(40分);5、加分项目(20分);6、考查扣分(按实扣减)。
考核根据每个学生每学期实际表现,依照相应标准,从以上六个方面进行考评评分。考评采用百分制,最高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
(二)每学期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成绩(Y)的计算公式:
Y=政治思想品德+校园活动+公德意识行为+常规考察项目+加分+扣分
四、考核标准
(一)政治思想素质(10分):
1、政治素质(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者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②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背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管理要求的极端言行;
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积极上好政治理论课;
④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和时事政策的学习,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要求进步。
2、思想素质(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差不得分):
①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爱校、爱系、爱班级、爱寝室;
②以集体利益为重,反对极端个人主义,热心班集体建设,积极为班集体建设做贡献;
③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
④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活动,为集体争光;
⑤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热心公益活动。
(二)校园活动(20):
1、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建设,积极配合全班搞好文明寝室、教室的创建工作,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完成寝室、教室清洁任务(无不合格记录),爱护校园文化设施(10分);
2、极参加学校各种学生团体(每期1-2个,考核合格),在活动中锻炼自己,在锻炼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6分);
3、积极参加各种校园义务服务队(校园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园文明”督察等)活动,能切实主动为他人做一些服务性工作(2分);
4、能积极主动参加班、系(院)和学校各种集体活动,并遵守活动纪律。集体荣誉感强,主动为搞好集体工作献计献策(2分)。
(三)公德意识、行为(10分):
1、诚实守信(4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为人诚实守信,履约践诺,不隐瞒自己的观点,说话办事认真负责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无失信记录;
2、见义勇为(1分):主动维护校园秩序,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无违纪记录。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对不文明行为敢于劝阻,见义勇为;
3、勤俭节约(1分):生活朴素,节约勤俭,不追求高消费,爱惜粮食,节约用水用电;
4、社会公德(2分):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讲文明、讲礼貌,行为举止得体。敢于坚持真理,伸张正义,抵制歪风邪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
5、爱护公物(1分):爱护国家财物,爱护学校各项学习生活设施,无损害公物记录;
6、团结友爱(1分):待人主动热情,谦虚诚实,克己让人,关心同学,团结互助。
(四)常规重点考察项目(40分):
1、宿舍行为表现(20分):此项考评由后勤公寓中心负责,依据公寓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对学生寝室清洁和就寝纪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登记,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总评考核。考核以后,由公寓中心将考评数据报学生科审查备案并签章后,转交各系(院)。
考查点:
①寝室清洁情况(10分)。原则上按寝室整体进行考核。第一次不合格扣1分/人,第二次不合格扣2分/人,予以类推,扣完为止。
②就寝纪律情况(10分)。包括:遵守就寝纪律和晚归不归情况。有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一般行为扣2分/次,情节严重(应受处分)的扣5-10分;有晚归行为的,扣3分/次,不经系(院)同意,在外租住不归宿者按5分/次扣分。
2、教室清洁扫除、早操出勤情况(5分,此项为一年级评定项目)
教室扫除等级为“C”的,按5分/次扣分,早操无故缺勤按2.5分/次扣分。
3、课堂出勤、学习纪律(此项一年级为5分,2—4年级为10分):
①早讲和晚自习的出勤和表现;
②上课出勤和表现。
早讲、晚自习和上课出勤,无故缺席按5分/次扣分。
4、校园文明规范(本项共10分,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处分者记0分):
①无带食品进教学楼的现象5分;
②在校园里,无穿拖鞋、吊带裙、超短裙或只穿裤衩背心,无男女交往不文明行为,无损害学校和大学生群体形象等现象5分。
(注:常规重点考查项目分四小项,总分为40分。凡有小项扣为0分,或总分实际得分在24分以下者,为本期考核不合格。)
(五)考评的加分部分(20分):
本项得分,为各项目实际加分之和。
1、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加分:
①拾金不昧者酌情加1-3分;
②见义勇为者酌情加2-6分。
2、各项校、市、省和国家级获奖加分:
级 别 1名 2名 3名 4名 5名 6名 7名 8名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 级 5 4 3 2 1 0.5 / / 4 3 1
市 级 8 7 6 5 4 3 2 1 7 5 3
省 级 12 11 10 9 8 7 6 5 11 8 5
国家级 20 18 16 14 12 10 8 6 18 15 12
3、全勤加分。一学期中全勤者加10分;有病事假,但都履行了手续,无旷课和无故缺席者加5分。有此缺、旷现象记0分。
4、创建“文明寝室、教室”相关人员加分。受学院表彰的文明教室(全期保持文明教室,挂流动红旗)的责任班级的相关同学加10分;受公寓公司表彰的“文明寝室”,相关人员加5分。
5、各级学生干部工作考核优秀加分。校、系(院)、班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干事经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一律加5分。
(六)综合考评的扣分部分:
1、违反校规校纪者,受行政处分者,警告扣10分,严重警告扣15分,记过及其以上者,为考核不合格。
2、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受到学生公寓管理部门通报查处者,除在“宿舍表现考查分”中扣分外,视情节按1-5分/次扣分。
3、学院检查有下列行为,但未构成行政处分者,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名单,每人每次扣3-5分。
①上课迟到早退;②有夜不归宿现象;③包庇隐瞒他人违纪错误和事实的;④违反实习纪律;⑤违反校园文明规范等。
4、由学院、系(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政治、文体、劳动、公益、团日活动等),一次无故不到者,扣5分。
5、扫教室过程中,得“C”者,按5分/次扣分;
6、无故未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者,扣10分。
7、损坏公物情视情节轻重,扣3—10分。
8、本学期内德育课程不及格者,扣10分。
9、有其它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一次扣2—10分。
五、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办法
各系(院)要建立思想品德综合考评小组,由系(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
(一)每学期末的综合考评工作程序为:
①学习动员。考核前应对学生进行考核动员,明确考核目的,提出具体要求并使学生熟悉、掌握思想品德综合考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
②自我小结。学生结合考核内容,联系自己一学期来的表现,进行认真的自我小结,并填写《绵阳师范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表》。
③集体评议。在自我小结基础上,成立班级评定小组,班主任、辅导员亲自到场并任组长,班委、团支部干部为考核成员,由班主任(辅导员)和主要负责考核登记的学生干部介绍表现情况后,用无记名的方式对非加分、扣分项目逐一评分(事先统计出学生的加分、扣分),并汇总结果。评分采用统一格式表格。
④考评得分的计算。辅导员组织学生干部对集体评议的结果进行统计,计算出每位学生的平均测评得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求平均分)。
⑤成绩公布。经考评小组审核后,将成绩予以公示。成绩与学生自我小结差距较大的,应公布认定说明。学生若对考核结果持有不同意见,可向所在系(院)学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⑥成绩备案。在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负责及时填写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表。
(二)考核数据的收集与初评责任人:
各班要明确考核数据的收集和初评责任人,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地在每期期末评定出结果。
关于本班学生出勤、纪律方面考核数据由纪检委员负责;文体活动,获奖情况方面的考核数据由文体委员负责;政治思想素质和日常文明行为规范方面的,由班团支部书记负责;班长全面检查日常考核数据记录情况,辅导员(班主任)要负责对考核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奖
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的结果除折合德育学分外,与奖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评选、三好学生评比等有关奖励的评比直接挂钩。
(一)凡年度考评(2个学期的平均考评分)不满80分者,不得作为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比人选。
(二)凡年度考评不满70分者,不得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人选。
七、考评成绩与德育学分的折算办法
学生每学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成绩要折算为德育学分。凡学生学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成绩要在60分以上者,为本期思想品德考评合格,记德育学分2分。
八、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作为德育学分评定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依据,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评定办法废止。
(三)本办法中《绵阳师范学院学生思想品德综合考评申报表》学生每学期一人一张,考评完成后由系(院)团总支收存,分学年统一交学工部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原《绵阳师范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考评表》和相应做法一并废止。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绵阳师范学院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九日